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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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 证书 | 曹红霞、梁德军 | G20160004 | 房屋所有权 | 满城区宏昌大街东侧玉川路北侧1号门市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1274号之六 |
2 | 不动产登记 证明 |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冀(2020)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914号 | 房屋抵押权 | 满城区宏昌大街东侧玉川路北侧1号门市 |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1274号之六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