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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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 |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满城县房他证字第2009045号 | 房屋抵押权 | 满城县要庄村南侧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冀0607民初2975号 |
2 | 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 保定市满城区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保满他项(2009)第015号 | 土地抵押权 | 满城县要庄村南侧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冀0607民初2975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