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定市满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消防大队
时间: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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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月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名儿童受伤。一周之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消防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全市、全区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坚决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安委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违规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1.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2.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为彩钢板建筑,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规定的A级标准(A级材料指不燃材料(制品):如大理石、玻璃、钢材、混凝土石膏板等不燃材料)。   

(五)“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生产(仓储)、经营场所是否违规住人。“三合一”场所的防火分隔措施、疏散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火源控制等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可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要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演练、大曝光、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压实火灾防范工作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

1.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发动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三类重点场所要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落实闭环管理。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依法督促本行业系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根据《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制定专项检查计划,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消防部门要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依法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办未办施工许可、违法分包转包、在建工程违章作业等各类施工违法行为。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管理,重点对影响人员疏散、堵塞窗户等逃生通道、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教体部门要组织对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开展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要强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卫健部门要督促卫生健康单位、托育机构加强消防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文旅部门要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文物建筑、旅游景区、网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商务、市场监督等部门要督促商贸行业、冷链物流涉及冷库的行业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交通部门要加强客运车站及交通运输工具等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市政工程、城市供水等行政主管部门要保持公共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督促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应急、住建、市场监管、人社、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按照满安委办〔2023〕21号文件要求,落实聚氨酯等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电气焊作业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

3.各乡镇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队伍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平台“消防检查”模块,分类录入火灾隐患数据信息,跟踪问题整改;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各乡镇、村委会要完善建立“一委、一办、一站”和“消防安全两员”。乡镇要设置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参照区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可依托应急管理办公室加挂消防工作办公室,要明确至少2名公职人员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村委会要设置微型消防站(具体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3);设置消防安全“两员”(即消防安全网格员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员),消防安全网格员(优先选用持有电工职业资格证人员,重点规范安全用火、用电)负责辖区范围内社会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宣传员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提升居民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消防安全“两员”名单于2月6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f5577302@126.com),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4.社会单位要重点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要强化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四个能力”建设指南,自行从hebfh2024@163.com下载,密码:Heb123456),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水平。要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大力宣传“小火快跑 浓烟关门”等逃生知识,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严禁遮挡、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道;物业服务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加强公共区域电动车辆停放、充电管理,严禁在建筑内的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和充电,严禁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梯入户,及时清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和障碍物。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要针对临时设施搭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使用、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并组织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禁止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禁止堵塞、锁闭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停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禁止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要依法强化火灾隐患自查自纠,严格火源管理,放置香、烛、灯的供案提倡采用不燃材料,或使用不燃材料进行隔火隔热。要倡导文明进香、香烛不进殿,为燃香、放鞭炮等用火活动划定专门的区域,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负责巡查;新闻、广播、电视、广电网络和移动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公益性、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充分利用新闻节目、手机短信、户外视频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普及冬春季节火灾防范知识,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知识和初起火灾处置、逃生自救技能宣传,开展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曝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执法部门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

2.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安全信用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根据《满城区一体化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河北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细则》,依法归集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中国管理平台进行公示,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制度。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

1.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2.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召开警示会、观看警示片、告诫约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3.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组织基层网格员、派出所民警、消防志愿者等力量深入单位、农村社区开展“面对面”宣传。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教体、文旅、住建、消防等部门利用所属媒体平台联合发布一次消防安全提示,通信管理部门通过三大运营商发送一次手机消防安全提示警示短信。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

1.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三类重点场所”,突出“七类重点人群”(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以及“三支处置队伍”(志愿消防队及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2.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演练全流程指导,督促演练单位和人员使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真演真练。要强化督导检查,将大演练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依据,纳入相关考核评比内容,并指导各单位将重点岗位人员熟悉预案情况、演练现实表现等进行量化,纳入个人工作考核评定内容,切实提高组织疏散逃生和火灾初期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

1.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找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要严格落实《保定市满城区消防安全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要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发出工作警示函。

2.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明确政府主要领导、行业分管领导包案,定期调度有关部门和隐患单位,督促隐患按时整改销号。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要组织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

1.区安委办和消安委办要组织成立督导组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开展明查暗访,对于督导发现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时通报相关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督导交办制度。督导过程要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督导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

2.各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督查重点,结合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抽调业务骨干,分片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15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行业部门要对相关业务处(科)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消防业务培训,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要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合力提高行业部门和基层力量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已建成的乡镇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区安委办和区消委办要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级成立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议事协调小组,区安委办、消安办主任为组长,区住建、应急、公安、综合执法、人社、教体、民政、卫健、文广旅、商务、交通、市场、市政、供水等部门分管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调度、协调、推进全区各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除患攻坚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议事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将成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4),于2月6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f5577302@126.com)。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经济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切实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监督问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月6日前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月20日、3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统计表(附件2),3月25日前报工作总结(邮箱:xf5577302@126.com)。《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行动大演练工作要求》等相关资料请从邮箱中自行查阅(hebfh2024@163.com,密码:Heb123456)。 

附件:1.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门责任清单

    2.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3.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4.议事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络员名单

保定市满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保定市满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

 

满安办〔2024〕8号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