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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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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上级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的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并落实到依法行政各方面。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有效地规范了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做到了有法可依,按程序和制度办事,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确保了执法的公正合法。通过普法宣传,增强民众懂法、学法、用法。2023年通过网络积极参加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联合组织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及市司法局组织的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并考试合格。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日常法治工作中的作用。按要求对全省依法行政考核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三、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严格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清单、行政强制清单、行政检查清单。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污染源日常工作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抽查程序,细化抽查方式,持续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重处,始终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通过这些有效形式,既推动了环境执法日常的开展,又极大地激发了广大执法人员的服务热情,还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行政执法温度提升活动,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向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了行政执法力度,确保了各种环保法律法规的落实。2023年共立案处罚各类环境违法案件26件,查封扣押案件6件,不予处罚案件4件,并按一案一卷的要求,对结案案件进行归档管理。在查处违法案件时,对重大违法的案件一律经集体讨论决定;对各中队上报的案件逐一审核调查,凡是适用法律不准确、违法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查处程序不合法,以及裁量失当的案件,一律退回原办案中队重新办理,杜绝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客观、公正。

七、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对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督查交办问题严格整改,及时分解,明确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是严格整改。按照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督办文件要求,结合满城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对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由相关乡镇和部门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涉及违法的依法严厉处罚;二是严格督导。对整改完成的,结合区大气办开展联合督导,对照交办问题逐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整改工作高标准完成;三是严格监管。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将整改到位问题列入日常监管,明确专人,定期巡查,严防反弹。

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局已配备48台执法记录仪,91台执法终端,全部执法程序在网上进行,确保行政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合法,并及时进行执法公示。

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快污染源治理步伐,强化环境管理与监督,促进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落实。全区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了市下达的计划指标之内,工业污染源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水体、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较2022年有较大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