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减化生育保险结算流程
- 发布:
-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 时间:
-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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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和保医保发[2019]28号文件要求,医保局进一步简化手续,自2020年9月起启用新的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结算流程,不再需要到医保所备案登记,为参保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取消生育保险备案登记后,缴费正常女职工(包括灵活就业女职工)且符合生育报销政策生育出院时持社保卡直接在医院结算报销生育医药费。按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的单位女职工出院后只需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病历资料和出生证明复印件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手续。
牛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