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解读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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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城市发展已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项目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市主管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流程,需制定具体措施贯彻执行。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燃气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96条》和《保定市中心城区免于或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清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4年1月25日,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区直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采纳意见对《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3日,《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满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未收到相关反馈建议。2024年4月3日,区政府2024年第8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2024年4月4日,印发《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关于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的意见》共有二项内容:
(一)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市主管部门出台的优化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办理相关政策。
(二)结合上级政策要求和满城区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措施,一是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二是对符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和《保定市中心城区免于或无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清单》的项目,由资规分局出具规划意见;三是对符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按照《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处罚到位后由资规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由项目牵头单位的分管区领导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审批部门召开会议研究,依据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对符合并行办理原则或容缺办理条件的项目,出具相关明确意见后,由资规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