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满城区2019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时间:
2019-08-16
0

〔2019〕-69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满城区2019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满城区2019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保定市“粮改饲”示范市试点工作任务,根据《保定市2019年“粮改饲”示范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据河北省奶业振兴规划纲要,聚焦我区玉米主产区、草食畜发展优势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市场机制拉动作用,调动农民主动发展青贮玉米、燕麦、苜蓿、黑小麦等优质饲草料种植的积极性,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的新型农牧业结构,降低饲草料成本,促进草食家畜养殖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实现种养双赢。

二、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在“收贮”环节给予适当补贴,扶持以全株玉米青贮为重点的饲料生产,推动我区种植业结构调整,提高草食畜牧业的科学饲养水平,促进规模养殖场提质增效。综合考虑资源禀赋、养殖规模、消费市场等因素,2019 年全区“粮改饲”项目任务预计收贮面积0.9万亩以上、全株青贮玉米生产总量2.4万吨以上。

三、实施原则

(一)以养带种,需求拉动。坚持“为养而种、以养带种”, 在奶牛、肉牛生产的优势区域,积极发展全株青贮玉米等饲料作物,合理确定“粮改饲”面积,实现就地就近转化。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粮改饲”试点,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饲料作物种植、草食畜禽养殖、专业青贮等企业面向市场组织生产。

(三)明确主体,突出重点。“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以草食家畜养殖场为主,重点支持养殖产业集中、种植基础较好、种养(户)场积极性高的优势区域率先推进。

四、实施范围

2019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符合补贴条件的奶(肉)牛、羊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全株玉米青贮专业收贮企业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项目实施主体

(一)养殖场:有工商营业执照,有银行账户(号),有与收购青贮量相对应的收贮全株玉米(饲草)合同和青贮设备设施。

(二)专业青贮单位:有工商执照,有银行户(号),有与收购青贮量相对应的收贮全株玉米(饲草)合同和青贮设备设施。

(三)新建地面青贮设施建设:按“其它环节补助”要求,相关资料完整、真实,验收合格予以直接补助。新建地面青贮设施基本条件:有效地面设施面积总计1000平方米(含)以上、有工商执照、工程建设结构图、施工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承担项目及补贴:

1.项目申报或项目运行中弄虚作假已经查实的。

2.因搬迁、拆迁等原因不适合承担项目任务的。

3.已经享受其他项目同类补助的。

4.不在保定市辖区内收购青贮饲料的。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9年6月底前),召开会议部署年度工作,落实种植全株玉米(饲草)地块(本县域内),督导养殖场签订全株玉米(饲草)种植合同。

第二阶段(2019年7月底前),组织全县青贮单位进行“粮改饲”暨全株玉米青贮技术培训,推广青贮添加剂使用,提高青贮质量。

第三阶段(2019年8月-9月),区农业农村局对项目承担单位进行审核、公示,对青贮设施容量进行测量,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接受其对项目单位青贮设施容量进行第一次抽查。

第四阶段(2019年10月),区级验收小组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收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所收贮的为当年的全株青贮玉米或符合要求的青贮饲草料。青贮完成后及时对收贮量进行实地测量并公示,同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接受其对项目单位实际收贮量进行二次抽检。

第五阶段(2019年11月),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试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粮改饲”自查报告,我区农业农村局完成全区项目资料汇总,并报市农业农村局。

七、资金管理

区政府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粮改饲”项目工作,完成国家约束性任务。

(一)资金预算及安排

1.2019年保定市下达我区“粮改饲”试点项目资金10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于青贮饲料补贴和新建地面青贮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区级按照项目资金、任务总量和全县实际完成总量,确定每吨青贮补助标准及项目单位实际补贴金额。按照收贮主体实际收贮量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按每立方贮量800 公斤折算,每吨优质饲草料补贴标准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补助资金总量与实际收贮数量测算确定每吨应给予的补贴资金数额,每吨补贴不得高于60 元;新建地面青贮设施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50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

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资金监管,资金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项目剩余资金,并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台账。资金管理实行事前申报、事后补助制度,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做到款物相符、款一致。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粮改饲”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落实项目进度。区政府将“粮改饲”项目纳入政府工作重点,成立区“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完成任务指标。区农业农村局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粮改饲”工作实行农业部门局长负责制,要明确主管局长、主管部门。

(二)实施精准化管理。以补助资金受益对象为节点,对饲草料种植面积、生产方式、产量、效益和养殖使用效果实施精准统计。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收集整理,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报送“粮改饲”统计数据。

(三)强化督导检查和验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验收工作,并对项目资料准确性、真实性负总责。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项目管理将按照农业农村部《粮改饲工作绩效评价指标表》进行考核,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指标追究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项目运行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对项目单位违规操作,或存在提供的数据不实、青贮中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项目资格;对各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失查造成的补贴不实,将根据资金数额,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聘请有第三方介入的,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由第三方负责,无第三方介入的由区农业(畜牧)部门负责;项目运行中所有表格、资料的签字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保定市满城区“粮改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素 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张小刚 政府办副主任

边新志 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路荣改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福顺 财政局副主任科

齐春梅 财政局农财科科长   

尹建武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负责人      

李文杰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科员

赵立英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股,主任由路荣改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部署

    2.“粮改饲”示范试点日常工作

    3.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4.整理项目资料


  


关联文章: 关于《满城区2019年“粮改饲”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