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满农建字〔2024〕第8号
- 发布:
-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
- 2024-06-20
- 0
陈洪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提供土地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职能要求,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的改革与管理工作,关于村内闲庄空院的开发,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文件提出了“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我区利用闲置宅基地建设了“保定小院”43套,在建9套,盘活了闲置资产,增加了集体收入。对于土地用地的改变,区自规局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