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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满农案字〔2024〕第15号)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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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培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开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通过加强指导服务、积极申请资金扶持等措施,推动了全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有序发展,在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情况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近年来,满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工作,通过行政推动、资金扶持、配套服务等措施,推动了全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一方面积极培育有条件的种植、养殖大户注册家庭农场,一方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参加省、市级示范场社的评选,向上级争取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

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961家,其中:在农业部门备案的家庭农场345家,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16家(包括184家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目前,已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级示范社2家,创建省级示范社8家,省级家庭农场6家,市级级家庭农场12家。

(二)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项目扶持。

1.积极申报农业科技创新项目。一是依托《2024年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我区省级资金140万元。围绕我区山地苹果优势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2024年省级山地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在保定青山绿源荒山开发有限公司新建110亩维纳斯黄金苹果基地。同时对原有260亩维纳斯黄金苹果园改造升级,加装防鸟防雹网,并建设苹果周转库房约350平方米。二是依托《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我区中央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草莓等)生产能力。项目实施主体为玉山村农产品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明丰家庭农场、吴姐家庭农场,规划新建塑料大棚约30亩,山地钢架日光温室约1亩。三是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我区组织对2024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进行储备。共计推荐6个合作社、2个家庭农场完成项目储备。

2.指导各乡镇积极发展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土地专业合作社,优先申报扶持村党支部领办创办土地专业合作社项目,推动合作社土地流转。为切实加强对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区政府出台了《满城区党支部领办土地合作社惠农政策》汇编。农业农村局、组织部、财政局印发了《2024年支持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项目及申报程序》,规范了各项农业补贴政策申报程序,同时积极与金融单位对接,解决合作社发展资金问题。积极与保险公司对接,专门开发出大田种植商业保险,最大限度降低合作社经营风险。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的主要作用

1.带动能力不断增强。据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面积7.2万亩,在引领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实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等方面带动能力明显。

2.是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农业农村局积极协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取上级相关支持,申请财政支持项目,并加强管理和指导,增强了家庭农场、合作社的规范化水平。

3.新技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引入了现代化管理方式,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升了生产效益,增加了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投入,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龙头企业引进草莓、葡萄等农作物新品种,推广了全钢架大棚、砖墙加保温材料大棚、连栋大棚等日光温室建设技术,试验示范了硫磺熏蒸、膜下滴灌等多种种植技术,使农业发展水平得到显著提高。未来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将向农业产业化、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方向发展。

二、下一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措施

各部门协力进一步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逐步走向规范,政府对其以指导和引导为主,但绝不能随意干预甚至包办。银监、工商、农业、财政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强指导帮助合作社建章立制、完善机构。

机制抓创新。重点是体制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创新。合作社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农民自愿联合起来,使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一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二要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正确处理好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利益分配关系,通过产销订单、随行就市、合同、契约等形式,实行初次分配。对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利润,通过股份分红、按农民提供产品数量或价值分配等形式,建立、健全利益再分配机制。三要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建立规范的帐目,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收支有序,监督有力。

帮助打造大品牌。注重打造品牌,提升竞争能力。积极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品牌战略,实施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提高产品知名度,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合作组织的经济效益。

政策扶持。一要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扶持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二要相关单位要安排对应的项目,吸引和支持社会各种资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动。三要落实税费、信贷优惠政策。使其享受国家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金融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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