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庄乡大许城村宅基证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7-09
浏览量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宅基证证书遗失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村委会,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电话:0312-7015118

序号

姓名

宅基证号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1

刘福星

16-012-0071

耕地

刘分

刘付合

2

李文凯

16-012-0343

闲散地

郭金元

吴栋之

3

徐进付

16-012-0168

徐连生

闲散地

徐连桂

4

董合

16-012-0219

张文

郭金中

郭金仃

5

贾永军

16-012-0029

贾维俭

废闲地

吴栋生

6

董成群

16-012-0406

李文明

7

郭春喜

16-012-0179

吴书义

郭金田

废闲地

郭瑞祥

8

郭福贵

16-12-293

刘池尔

空地

郭付来

9

郭福贵

16-12-293

刘池尔

空地

郭付来

10

贾玉海

16-12-296

郭平

刘秀芳

11

张铁山

16-012-0319

张占元

张文

12

郭三臭

16-012-0149

郭英

郭俊明

13

郭保义

16-012-0148

郭金月

郭金明

14

王生尔

16-012-0143

贾芝灵

郭八斤

王生荣

15

刘连坡

16-012-0363

保义

贺义

16

郭德海

16-012-0394

李文明

自己宅基

17

郭德海

16-012-0198

闲散地

郭春林

18

倪贺明

16-012-0225

非耕地

倪贺明

非耕地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