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
202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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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类用工企业:

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执行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举措。做好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促进我区诚信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河北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冀人社规〔2019〕12号)《保定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决定自即日起至8月10日,在全区开展用人单位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密组织评价工作

(一)明确范围。

全区各用人单位需按要求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工作。

(二)严格标准。

根据企业报送材料,结合企业诚信档案记录,重点审查用人单位: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3.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4.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5.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6.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7.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8.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9.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确定等级。

评定结果分为A、B、C 三个等级。

A级: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B级: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两次以上(含两次)的;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5.无理抗拒、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参加评选企业需要报送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随机抽选4份劳动合同,2023年5月、2023年10月的职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社保申报缴费凭证,招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提供相关审批手续。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多页的加盖骑缝章),报送的材料不得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评价结束后,材料一律销毁,不予退回。

三、报送截止日期:8月5日

四、材料报送地点:满城区中山西路138号劳动监察股。

五、结果运用

我局将根据企业提交的资料,并结合参评企业诚信档案记录,评价出满城区2023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单位。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从参与评价的企业中推荐5家A级企业,参加市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优秀企业评选。

充分运用等级评价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对评为A级的单位,要减少检查频次,提高其社会知名度,优先推荐与劳动保障有关的评先评优资格。对评为B级的单位,要进行执法检查,督促并帮助其完善自身管理。对评为C级和逾期不主动申报的,及时约谈、通报有关违法行为,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和培训对象,纳入主动巡查和专项检查范围,实行动态监管。同时,要及时将等级评价信息向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金融、住房城乡建设、税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推送,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联系人:任艳丽    电话:7028386

邮箱:mcldjc@126.com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