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芳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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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芳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2024)满城区第(003)号
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知悉该不动产全部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利害关系人。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涉及继承的亲属关系及利害关系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李书芳
原权利人:李书芳/曹爱祥
不动产坐落:宏昌大街51号门市(满城县房权证宏昌大街字第G:20061614号)
房屋用途:商业服务
房屋建筑面积:157.42平方米
婚姻状况:已婚
配偶:曹爱祥
全部子女:曹坤、曹帅
父母:李国田、谭金朵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燕赵街73号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12-7015118
公示单位: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