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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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  证书

姚红哲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200号

房屋所有权

育才街东侧玉都花园2单元1102号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恢394号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裕华路支行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67号

房产抵押权

育才街东侧玉都花园2单元1102号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恢394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