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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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 证书 | 姚红哲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2200号 | 房屋所有权 | 育才街东侧玉都花园2单元1102号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恢394号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裕华路支行 |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267号 | 房产抵押权 | 育才街东侧玉都花园2单元1102号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4)冀0606执恢394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