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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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刘福生、罗丹丹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3572号

房屋所有权

满城区南外环北侧阳光城小区13号楼3单元202室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607执恢120号之四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