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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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 证书 | 商四喜、刘秀琴 | S:20140836 | 房屋所有权 |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16-3-102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恢214号之一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赵素仙 |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409号 | 房产抵押权 |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16-3-102 |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恢214号之一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