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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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  证书

商四喜、刘秀琴

S:20140836

房屋所有权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16-3-102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恢214号之一

2

不动产登记证明

赵素仙

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409号

房产抵押权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16-3-102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恢214号之一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