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玉春加油站)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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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赵街73号)

联系电话:0312-7015118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用途

1

保定市玉春加油站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满城区南韩村镇西苟村

130607004023JB00001W00000000

770.38

零售商业用地

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