坨南乡水峪村宅基证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09-30 浏览量 0次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宅基证证书遗失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村委会,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电话:0312-7015118水峪村宅基证证书遗失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