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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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锦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冀(2023)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14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保定锦鸿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