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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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 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刘德彬 王伟红 | 满城县房权证工业路字第S20110114号 | 房屋所有权 | 工业路南侧宝山家园6号楼1单元302室 |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23执578号之六 |
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涞水支行 |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66号 | 房屋抵押权 | 工业路南侧宝山家园6号楼1单元302室 |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23执578号之六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