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福生、毕秀华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2024006)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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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申请人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机构知悉该不动产全部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涉及继承的亲属关系及利害关系的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 蒋福生、毕秀华
原权利人:蒋福生、毕秀华
不动产坐落:玉川路北侧育德胡同县政府住宅楼二单元401(满字第980392-401号)
房屋用途: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97.10平方米,库房建筑面积10.60平方米。
婚姻状况:已婚
配偶:蒋福生、毕秀华
全部子女:蒋红军、蒋红艳、蒋红改
父母:蒋凤鸣、郄桂芝、毕洛福、毕李氏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燕赵街73号)
联系方式:0312-7015118
公示单位: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