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村镇东苟村第三批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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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1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12-701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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