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云芳 韩艳锋)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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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云芳、韩艳锋因保管不善,将冀(2019)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033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云芳、韩艳锋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