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韩村镇南原村宅基证证书遗失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2-03
浏览量 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宅基证证书遗失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村委会,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村委会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联系电话:0312-7015118

序号

姓名

宅基证号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1

石宝荣

07-03-0420

位金求

空地

石文汉

2

王雪强

07-03-0627

石国兴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