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发布:
满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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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四个: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本系统党务、政务。负责上传下达、会务组织、文秘、档案、政务公开、信访、党建、统计、人事、编制、财务审计、保密、信息、督查和对外联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本系统固定资产;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听证和组织审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审查各种处罚文件,严格执法程序;负责单位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及财务报表编制等,做好收入入库及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

二、工程股

负责全区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及各项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工程质量的审核与评定及受理工程质量纠纷;监督检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指导全区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对工程造价实施管理,研究拟订全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建设系统的工程标准化、经济定额、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工程造价的审核评定及受理工程造价纠纷;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以及备案抽查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行业直属或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监理单位技术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参与本行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建筑节能工作;指导房地产交易工作。

三、城建股

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组织市政企业资质年检;负责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管理;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配套设施建设;指导城镇和村庄住房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重点镇建设;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管理的配套办法和政策及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燃气管理监督股

负责全区城乡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省、市燃气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城乡燃气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区级城乡燃气发展规划;指导城乡燃气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燃气安全运营监管工作;指导燃气行业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承担燃气安全知识普及推广工作;统筹指导乡镇气代煤电代煤工作。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 —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071136

负责人:连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