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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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权证书

李芳芳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549号

房产所有权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小区16-1-301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2515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79号

房产抵押权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小区16-1-301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2515号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