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发布:
-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 时间:
-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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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 名称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作废原因 |
1 | 不动产权证书 | 李芳芳 |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权第0001549号 | 房产所有权 |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小区16-1-301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2515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满城支行 | 冀(2021)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1479号 | 房产抵押权 | 北平路北侧永乐园小区16-1-301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冀0606执2515号 |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