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的公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4-11-29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公布《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 进境物品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办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