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发布: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时间: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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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序号

名称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作废原因

1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满城区房他证中山路字第20180748号

房产抵押权

中山西路140号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2执恢710号之二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满城区房他证中山路字第20172420号

房产抵押权

中山西路140号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2执恢710号之二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20170077

土地抵押权

满城县中山西路南侧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2执恢710号之二

4

不动产登记证明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冀(2018)满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489号

土地抵押权

满城县中山西路南侧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冀0602执恢710号之二

保定市满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