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发布: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时间:
201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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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要求,我区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19年7月7日10时0分至10时23分。

二、警报信号分三种类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

三、警报试鸣范围

主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强化全社会在和平环境下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全区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护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