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满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满农建字〔2019〕第01号)
- 发布:
-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
-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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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满乡〔2019〕3号),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已印发执行。对您提出的四方面工作建议,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加强文明如厕、卫生防疫、文明乡风等知识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一月一督导,半年一考核,督导组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列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和区级环保大督察内容,对工作落后的乡(镇),进行重点一对一督导。对照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和评估要求,年中对各乡(镇)工作开展一次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队,检查排队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并通报全区,对未能按期完成任务进度的,约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年末进行全区考核评估,对综合排名前3的乡(镇),区级予以表彰奖励、后2名的进行全区通报,对后2名的乡(镇)约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逾期任务未完成或建设质量不达标、作风不实、弄虚作假的,厘清责任、问责追责。
三是坚持高标准规划,实施村庄规划编制专项行动。按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两规一导则”的要求,编制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传承历史文化,体现地域特色,融入现代元素。优先编制县域乡村布局规划,科学划定聚集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类村庄。抓紧编制实用性村庄建设规划,有条件的地区,村庄规划应编尽编;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村庄以乡、镇域或片区为单位编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工作,严格实施村庄规划,规范有序组织项目建设。认真落实村庄规划许可证制度,做到村庄建设规划管理全覆盖。健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规划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2019年,实现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全覆盖;2020年,落实村庄规划许可证制度。
四是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大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严格控制重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向农村转移,最大限度的实现农业生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积极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加快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农膜管理制度、农膜监测制度,逐步建立企业回收、农户参与、政府补贴、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有效控制废旧农膜污染。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进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提高能源化利用比例,规范秸秆还田技术标准,提升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水平。
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个专项行动正在有序推进,20个村完成入户道路硬化;22个村完成村庄亮化工作;村庄绿化1800亩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美丽庭院建设7252个,精品庭院1350个;村庄清洁行动共清理农村生活垃圾80500立方米,清理村内塘沟101处,清理残垣断壁及杂物394处,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30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已全域实现市场化运作,垃圾焚烧发电和减量化项目(闪蒸炉)正在抓紧推进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漕河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和一亩泉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制定可研报告,立项已批复,正在申请省、中央专项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以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重点,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协调卫健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宣传部、民政局等各项重点工作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重点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关注农业农村,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