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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满农案字〔2019〕第03号)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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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长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有利于农民转移的土地流转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土地流转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来推动土地流转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8年底,土地流转总面积10.2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1.4%。为促进土地流转健康发展,规范土地流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为保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区供销社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工作。乡镇也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挂靠在便民服务中心);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工作。目前我区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对农户的家庭承包地进行测量、签订承包合同、颁发证书(证书上有农户地块的坐标等地理信息),农民取得证书后,可以放心的将土地流转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其成规模的经营土地,不必担心由于大面积经营导致的界线不清问题;三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流转土地。农民在流转承包地时,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农户,也可以是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四是鼓励结合优势特色产业,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土地,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兴建产业基地。目前,我区通过土地流转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园区有沃土园区、瀚隆园区、五花头农业、恒农坡现代农业园区等十余家,对我区特色农业种植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五是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对利用流转土地依法兴办的农业企业,可按照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予以支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承租和连片开发经营农户流转的土地。目前,我区有合作社、家庭农场400余家,流转土地23000余亩。

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把证书发到每家每户;二是计划以乡镇为重点,建立健全区、乡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开展合同签订及鉴定、利益关系协调、纠纷调处、有关法律政策宣传的服务,健全交易规则,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平、公开、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村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台账,由村助理会计担任土地流转信息员,反映农户的意向;三是依法规范流转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及时指导流转合同的签订,尊重流转双方意愿开展流转合同签证,建立完整的土地流转档案,及时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和流转信息,有效指导土地流转。健全登记备案制度,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互换、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采用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及时引导其向区级政府申请登记。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承包期。流转的农用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属于基本农田区,流转后不得改变基本农田性质,不得从事种树、挖鱼塘、建造永久性固定设施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四是建立健全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积极开展流转合同鉴证,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要对流转合同及有关资料进行收集归档并妥善保管,建立流转情况登记册,及时记载和反映流转情况;五是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制,重点纠正和查处严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和非法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等行为;六是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档案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确保土地承包档案与实际土地承包情况相一致。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土地承包档案资料,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