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满执法案字〔2019〕第9号)
- 发布:
-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
-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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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红磊、林彦君、沈海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加强各级管理部门分工。执法局积极与乡镇配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为落实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了《满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满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街道清扫考核标准(试行)》,明确了执法局、各乡镇、保洁公司各自职责,乡镇承担属地管理职责,保证每日普遍巡查、打分,承包公司承担直接责任,保证日产日清,执法局负责监督检查职责,不定时进行暗访抽查,以村为单位,按照“日查、抽查和社会监督、月考评、重点考评、年终总结”的方式每月进行综合考评,按照最终考核结果,支付承包费用。同时积极向政府建议,建立环卫基金,用于环卫应急处理工作。
2.积极探索垃圾处理方式,完善终端处理设施。目前困扰我区最大的问题是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严重不足,2018年11月前我区日产生活垃圾全部运至中节能(保定)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自2018年11月份起,中节能公司因自身产能原因拒收我区垃圾,导致我区垃圾无去处,造成垃圾堆积,乡镇提供的垃圾临时堆放点,也不能根本解决垃圾出处问题。为有效解决垃圾出处问题,执法局正在积极推进垃圾减量化设施建设工程,部分场地正在进行设计,5月底前,配套设备基本到货,交由承包公司接手,力争6月底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待项目建成后,有效解决我区垃圾出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垃圾填埋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预计2020年底建成,垃圾填埋场预计7月底完工。
3.积极探索农村生产垃圾处理新方法。我区为农业大区,多种植葡萄、柿子、草莓、桃、苹果等经济作物,每到剪枝、收获季节,农业生产垃圾量急剧增加,为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垃圾集中产生所造成的垃圾堆积问题,执法局拟与乡镇沟通,由乡镇提供集中堆放点,由农户自行运至集中堆放点存放,同时向社会招募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对农业生产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所涉及费用由乡镇或区财政进行补贴。
4.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工作。依托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按照两次分类法(即:农户初分和保洁员再分),共计四大类,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一是由农户进行初分,将自家产生的垃圾按照“好卖的”(可回收垃圾: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和“不好卖的”(不可回收垃圾: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塑料袋、农村餐厨垃圾、少量农业生产垃圾、少量砖石瓦块等)进行初步分类,将“好卖的”在自家存放,集中售卖;“不好卖的”投放至指定存放点,由村内保洁员统一运至闪蒸炉场地,进行后续处理。二是保洁员将垃圾运至闪蒸炉场地后,对垃圾按照“可燃烧的”和“不可燃烧的”进行再次细分,将“可燃烧的”投入闪蒸炉进行低温热解,将“不可燃烧的”部分中可售卖的进行挑拣,存于闪蒸炉场地进行集中售卖,不可售卖部分集中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三是农业生产垃圾(包括秸秆、残株、果实外壳、藤蔓、树枝等),可粉碎还田或者由乡镇提供堆放点,由有资质的处理公司集中清运,回收利用。四是建筑垃圾(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等),可按照逐级备案制度,造册登记,由产生户(单位)运至乡镇提供的堆放点或者直接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理。
保定市满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