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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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扶贫脱贫办〔2019〕9号(1)

按照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农业局、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财农〔201815号)要求,充分运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现产业扶贫全覆盖,经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六个精准”总体要求,以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资产收益权为纽带,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式,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与贫困群众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和风险管控,规范、健康、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