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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定市满城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满自然建字〔2019〕第3号)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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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波、刘永奇、杨秀、黄艳龙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土地储备力度,为企业来满提供发展空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在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对涉及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优化、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等的重大问题,我局会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和论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严格控制城市、集镇和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认真确定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等重要用地指标,并通过土地利用分区,落实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不减少。

二、土地储备中心自2001年成立以来,收购(收回)城区良棉轧花厂、燃料公司、宝山集团、铸石厂等61家企业、单位闲置或低效利用土地,盘活了1700余亩存量土地,促进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

为解决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积极申报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018年我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发行总额为2.2亿元,涉及四个土地储备项目,总土地储备面积859亩。

三、为进一步做好土地依法征收,保障土地供应,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市场秩序,结合我区实际,我局于2017年负责起草制定了《保定市满城区关于做好土地依法征收保障土地供应的意见》,创新了征地模式,严控违法违规征地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巡查和查处。对未批先建的,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对不能拆除确需保留的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法处罚到位,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后,土地招拍挂时一并出让,收入上缴区财政。落实了专门的机构和队伍,对已供土地的开工、竣工、开发建设进度等情况实施动态巡查。对未按期开工、竣工的查明原因,并及时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更新。对闲置土地的查明原因,加大处置力度。并定期将闲置土地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名单在媒体和网站公开,纳入不诚信档案。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