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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定市满城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满自然建字〔2019〕第4号)

发布: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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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晓波、赵群、刘永奇、杨秀、黄艳龙、范春香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节约集约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统筹利用农村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由空心村而衍生出的大量土地闲置和浪费问题,是需要着力破解的难题。我局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村庄外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一律不准新占耕地建宅基。

二是加强宅基地审批及管理。按照“一户一宅”要求,落实多余宅基地收回和退出的制度,在“空心村”治理过程中,对不符合村庄规划的,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通过村内宅基地置换,开展小范围的连片拆旧、建新复垦,使村民住宅更加集中。

三是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采取整治提升模式,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可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将农村闲置房屋资产整合利用,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是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为解除“空心村”治理过程中农民后顾之忧,显化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要及时为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

                   

                                             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满城区分局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