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基本情况
- 发布:
-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
- 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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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乡(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定市满城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我区十一个乡(镇)制定了各村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乡项目申请书、个人申请书、项目实施决议、资产量化分配及收益台账等相关资料。此项目由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928.15万元,资金全部投入到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资产收益,其中满城镇189.15万元覆盖33村97户195人,预期年收益15.132万元;大册营镇57万元覆盖16村32户58人,预期年收益4.56万元;要庄乡57万元覆盖16村28户59人,预期年收益4.56万元;石井乡82万元覆盖10村40户86人,预期年收益6.56万元;神星镇102万元覆盖18村41户105人,预期年收益8.16万元;南韩村镇93万元覆盖23 村44户99人,预期年收益7.44万元;方顺桥镇102万元覆盖20村 53户105人,预期年收益8.16万元;刘家台乡83万元覆盖9村36户 87 人,预期年收益6.64万元;于家庄乡45万元覆盖7村22户47人,预期年收益3.6万元;坨南乡55万元覆盖15村34户57人,预期年收益4.4万元;白龙乡63万元覆盖12村32户65人,预期年收益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为三年。合同期内由乡(镇)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由其支配。合同期满后,项目资金交回乡镇,由乡镇按照产权分配给各村集体,用于乡村振兴战略相关事业发展。监督举报电话0312-7039320 国家扶贫监督电话12317,区扶贫办电话0312-7062621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丁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