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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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财〔202083

 

保定市满城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

评价工作的通知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满城区民政局、局内相关股(室):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保定市财政局《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工作方案》(保财〔2019〕297号)《保定市市级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管理办法》(保财预〔2020〕11号)《2020年市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计划》(保财监〔2020〕5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准备评价资料。根据工作需要,区财政局可追溯到以前年度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附件:1.《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价表

3.调查问卷

4.满城区财政局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纪律

 

 

 

2020年11月4日


附件1:2020年度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附件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附件3:财政扶贫资金调查问卷

附件4: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