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司法局
- 时间:
-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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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重要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负责会务、信息、保密、文电、信访、档案、调研、接待、车辆调度、安全保卫及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物资装备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网络信息工作和机关网络平台管理维护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政工股。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队伍建设、政治建设、思想教育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警务警衔管理、职称和党务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本系统干警的素质教育培训及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责任制和“两错”责任追究工作。
三、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拟定全区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各行业和基层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指导法治宣传报道工作;承担满城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区12348法律服务及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四、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股)。负责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申报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监督、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安置帮教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法制复议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负责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核发、管理;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受区政府委托,协调办理行政应诉案件;督促区政府各部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各乡镇和区直各单位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接受区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区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全区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办公地址:满城区玉川西路政府西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071142
负责人:刘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