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新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 发布:
- 保定市满城区政府
- 时间:
- 2020-11-17
- 浏览量 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园区建设所涉及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管。
一、保定市满城新兴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保定市满城新兴产业园区包括满于西线以东、满于东线以西、侯河以北和大固店以南的南部区域和大固店以北的北部区域,总面积1061.06公顷。园区是以现代制造、通用航空、印刷包装、生物化工制药、食品乳制品加工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为了规范管理,确保可持续发展,本园区委托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2019年4月30日保定市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高碑店经济开发区等11个开发区对有关区域实施托管的批复(保证函[2019]22号),满城经济开发区对满城新兴产业园区实施委托管理。
《满城县新兴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5年1月22日取得了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保环规[2015]1号),为了解规划实施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环保措施,促进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故开展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勇泽 联系电话:13231238920
联系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要庄乡东黄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河北新澜环保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及传真:0312-5900395
邮箱:850882245@qq.com
联系地址:保定市高开区锦绣街658号博翰商务楼4单元2层
四、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通过跟踪评价了解园区规划、环评报告与环评审查意见要求的执行情况,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变化趋势,排查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通过调整、改进、完善园区规划,促进园区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主要工作内容: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变化趋势分析、环评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区域污染源跟踪评价、环保基础设施的跟踪评价、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存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保定市满城新兴产业园区及周边区域村镇的个人或单位。
《公众意见表》可上网搜索,网址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您的意见和建议。
七、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园区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