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的公示
- 发布:
-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
- 202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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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保定市满城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方案》满财〔2019〕80号文件要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上报的拟支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向公安、信访、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征询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违法违纪及信用状况、使用土地状况。以下2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补贴条件,补贴金额228万元。
根据每个农场、合作社示范级别,以及种植规模、种植、养殖类别,确定每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标准:
第一档次,补贴10万元,省级以上(含省级)示范农场或合作社;一般农场、合作社,种植果树、葡萄、草莓、蔬菜等经济作物,园区规模150亩以上。
第二档次,补贴8万元,种植经济作物的市级示范农场、合作社;种植经济作物,规模50亩-150亩之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档次,补贴5万元,种植苗木100亩以上,种植大田作物200亩-300亩之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7039357
附: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满城区支持适度规模补贴汇总表)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