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 发布:
- 满城区应急管理局
- 时间:
- 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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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等工作。
二、应急管理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拟订全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保障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所属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工作,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贯彻落实消防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贯彻落实森林消防扑救法规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森林消防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组织起草相关规定和标准,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承担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标志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无人看管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负责本系统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五、防灾减灾管理股(地震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拟订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水利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负责提出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参加全区震情监视跟踪和震情会商;负责地震烈度速报系统的建设、管理及烈度速报工作;负责全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管理与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建立全区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区抗震减灾指挥部日常工作与指挥体系建设;管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办公地址:保定市满城区通济街与致远路交叉口应急管理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时间2:30-5:30)
联系方式:0312-7195689
负责人:李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