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满教体案字〔2020〕第7号)
- 发布:
-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
- 202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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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长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教育资源整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改善了办学条件,优化了教师队伍配置,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2012】48号),意见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据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坚持底线思维,实施底部攻坚,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把基础教育越办越好,加快建设教育强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体力特征、道路条件、自然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学校服务,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
二是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由区政府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同时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及广大群众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
三是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上级要求,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进行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四是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学生公用经费标准,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五是加快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为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化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中心学校要发挥管理和指导作用,统筹安排课程,组织巡回教学,开展连片教研,推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村小学和教学点教学质量。
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