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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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冀农业财发【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推进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二、实施范围及规模

今年我区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166.32万元,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施。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今年列入我省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机具品目均作为我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河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

实施敞开补贴后,一律实行资金限额内“先购后补”,补贴对象在今年确定的补贴机具和销售商范围内,自主选择机具生产企业、产品和经销商。按照“先到先补、资金用完为止”的原则,农机补贴资金按购机者购机后到农业农村局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先后次序确定补贴对象。

五、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一)发布政策信息。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发布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等信息。

(二)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可在省域内自主选机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购机,并索取正式发票,发票上需注明机具名称、型号、实际销售价格、补贴对象姓名及身份证(或组织机构证)等信息。购机者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三)补贴资金申请。购机者带机在规定的申请结算时限内自主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购机发票,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

(四)补贴机具核验。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部门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遵循“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见人、见机、见票,逐台核实。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对于需要现场安装的不可移动机具(机组),购机者应先完成安装后,向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可上门核验。机具确认无误后按规定进行“人机”合影,并在录入账户中进行购机录入。

(五)补贴资金兑付。区农业农村局按时限要求对购机者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于资料通过审核、机具核验无误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机者,汇总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兑付清单,由区财政局对资金兑付清单审核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发放补贴资金。对于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六、时间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发布信息 。按照有关要求成立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本年度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区政府网站、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方式发布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补贴资金额度、补贴机具范围、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补贴通告、政策咨询和投诉电话等政策信息。

(二)补贴申请受理。8月19日- 10月31日,受理农户申请,进行补贴机具核验及补贴系统的农户申请及购机信息录入。

(三)补贴资金结算。11月,区农业农村局完成补贴资料汇总、公示,并向区财政局提交兑付清单,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或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满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实施方案、补贴资金使用等事宜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二)各尽其职,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合作,密切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受理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及审核购机者资格;对补贴农业机械,按照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逐台核实;录入购机信息,及时上传发票;出具结算审核意见;公示购机信息;做好补贴机具牌证管理;做好购机信息档案管理;加强监管,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经销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市农机部门。财政局负责会同农业农村局加强资金管理,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根据农业农村局提出的结算审核意见,及时发放补贴资金;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并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三)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监理业务“一站式”办理,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受益公示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和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重点加强对大中型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等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公开专栏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对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等重点信息全面公开,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及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补贴资金兑付前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对申请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期不少于7天;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及时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发布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年度实施情况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区农业、财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处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

 

附件:保定市满城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  素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小刚    区政府办副主任

      边新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福顺    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造堂    区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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