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满城区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发布: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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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满城区201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是根据《河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冀农业财发〔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一、实施范围及规模

本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额166.32万元,补贴政策在全区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和补贴资金规模,今年列入我省在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机具品目均作为我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补贴额见河北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租赁公司不在此列)。

四、补贴操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五、时间进度安排

10月31日前,受理农户申请,进行补贴机具核验及补贴系统的农户申请及购机信息录入。

11月,区农业农村局完成补贴资料汇总、公示,并向区财政局提交兑付清单,办理补贴资金结算。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实施。成立由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主要或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满城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二)各尽其职,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紧密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落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合作,密切沟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三)规范操作,高效服务。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农机监理业务“一站式”办理,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流程(试行)》。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公开专栏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