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政策

发布:
满城区医疗保障局
时间:
202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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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线

支付比例

统筹市域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90%

一级医疗机构

300

90%

二级医疗机构

600

75%

三级医疗机构

2000

55%

统筹市域外医疗机构

2500

50%

 

注:1.对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医药和诊疗费用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对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执行,支付比例不变。

3.生育住院待遇:符合国际计划生育的参保城乡居民住院正常分娩,给予定额报销,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报销,具体标准为:正常住院分娩500元。病理性剖腹产1200元,选择性剖腹产参照正常住院分娩执行500元标准。

4.统筹市域内公立中医院执行下一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