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定市满城区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满民建字〔2021〕第1号)
- 发布:
- 满城区民政局
- 时间:
-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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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验兵、王占常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添加农村旧衣物、家具捐赠场地或途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等属于公开募捐行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我区现有142个社会组织,均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
今后,满城区民政局将积极引导鼓励我区社会组织在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前提下在农村地区设置衣物募捐箱或家具捐赠场地。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