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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保定市满城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满民案字〔2021〕第1号)

发布:
满城区民政局
时间: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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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柳、王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是最后一道安全网,近年来,我局认真落实上级各项低保政策,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完善保障体系。

一、积极推进低保扩面。2019年以来,我区农村低保对象逐年扩面,保障率由2019年的1.7%提高到现在的2.15%,超过市级规定标准2%,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随着我区经济水平的逐年提高,低保这项惠民政策还将会惠及更多人口。

二、多措并举推进低保对象就业创业。我区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多举措推进产业就业帮扶。目前建设有光伏发电项目、天香乳资产收益类入股分红项目、城投公司资产收益类入股分红项目,贫困人口人均年增收2000元。另外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落实技能培训全覆盖,积极扶持贫困劳动力就业;针对半劳动力和弱劳动力设立扶贫公益岗位,累计安置务工贫困劳动力就业342人。同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帮助包括低保对象在内的困难群众安排就业,提高劳动技能,促进了低保对象脱贫致富。

三、严格低保申请审批制度。按照《低保实施细则》,低保申报审批工作有固定的流程。包括个人申请(个人向村一级提出困难申请)——审核(乡镇一级负责审核其家庭经济状况,并提交省核查系统核查)——审批(经乡镇核实状况真实可靠后予以审批)。从中可以看出,乡镇和村委会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根据上级要求,低保金需采取社会化发放,由我局专门人员与乡镇民政办核实无误后造册发放。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