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举报电话的公告
- 发布:
-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
-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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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保棚组〔2021〕1号)要求,我区从7月上旬开始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根据2019年中央《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棚组办〔2021〕4号)文件规定,此次“回头看”按照中央、省关于“大棚房”问题的分类进行界定,集中清理整治三类问题:
第一类问题。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或按设施农用地审核或备案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进行非农业经营的。主要包括:“私家庄园”、别墅、度假酒店、经营性住宅以及餐饮、住宿、娱乐、会议等设施。
第二类问题。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餐饮、娱乐、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设施。
第三类问题。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严重超标准,以及违法违规改变性质和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和建设餐饮设施等。主要包括:以农业大棚名义进行非农业经营性开发的,农业大棚看护房超过两层(含两层)的,农业大棚看护房占地面积超过整改标准的。
为做好工作,扩大监督层面,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要求,设立“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举报电话,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
省农业农村厅:0311-66650609
省自然资源厅:0311-12336
市农业农村局:0312-3226980
市自然资源局:0312-12336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0312-7039316
满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0312-7015022
保定市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