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 发布:
- 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时间:
-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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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有关规定和全省统一防空警报试鸣日的要求,区政府将在主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1年7月7日10时0分至10时30分。
二、警报信号分三种类型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试鸣期间每种警报只鸣响一个周期,每个周期3分钟。
三、有关要求
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是强化全社会在和平环境下居安思危意识的必要手段,是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和检验防空预警能力的有效途径。全区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遵守和维护试鸣期间的生产、生活秩序,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工作顺利进行。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