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陉阳驿村村民赵增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通告
- 发布:
- 满城区农业农村局
- 时间:
- 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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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顺桥镇政府、陉阳驿村委会核实认定,陉阳驿村村民赵增会户已确权的部分承包地块与他人存在纠纷,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纠纷未解决的承包土地暂不登记”之规定,方顺桥镇政府于2021年3月22日要求赵增会五日内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报区政府研究决定,注销以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方代表赵增会,证书编号13060710421000435J。
被注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为无效证件。
特此通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