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大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发布:
满城区财政局
时间:
2020-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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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我单位主要采取自行监控模式,按照预算绩效运行的管理制度要求和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完善项目支出责任制度,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当项目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重点监控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费、人大代表素质技能提升培训、订购《保定市历史文化资政志鉴》3个预算项目绩效运行情况。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19年我单位管理的预算项目总共7个,涉及资金70.123万元。经过监控发现,7个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均为100%。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不存在不能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存在预计年底完成情况与年初目标差距较大的项目。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是主动加强日常自行监控工作。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项目的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于绩效目标执行正常项目,提出下一步保障目标实现的具体措施;对于执行中出现重大问题的,提出绩效问责处理意见。

二是积极配合上级财政部门的重点监控工作。对上级财政部门进行的绩效跟踪管理,进行数据收集、整理工作,撰写监控报告,按要求上报,及时反应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该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